惠济医院园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附属医院是学校服务教学、临床、科研为一体的一所二级医疗机构,既要改善医疗和就医环境,又要方便患者,服务周边,医院建设和发展需要安全稳定和谐园区,对此,为维护园区停车场的秩序,规范停车场的管理,节约成本开支,特制定以下相关规定。
1、停车场产权归学校所有,由附属医院改造升级,在满足患者和职工停车的情况下将部分空余的车位采取租有偿使用方式,强化管理,方便周边。
2、园区内停车场仅允许备案并交费的车辆停放,其它车辆严禁停放。
3、车辆出入园区须减速慢行,在停车场内行驶时,严格按照导流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行驶。
4、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园区内停车场,禁止超大型、安装热车仪的、故障车、报废车、事故车辆进入停车场。
5、 停车场内禁止随处扔垃圾,严禁在园区乱停乱放。
6、进入园区停车位满后要严格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7、禁止消防通道及过道等处随意停车,对不按位停车造成的后果,车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车辆停放应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损坏停车场设备和设施的应予以赔偿。
9、园区停车场内禁止试车、修车、洗车、练车,禁止无证驾驶。
10、如停放车辆损坏或车内贵重物品丢失所有损失车主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