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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医改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8-02    作者:     来源:     点击:

   编者按按照国家、湖北省统一要求,我市将于73124时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医改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孝感市城市公立综合改革相关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市医改办负责人解读孝感市城市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相关政策

我市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情况?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深改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提出“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孝感要建设全省加快发展重要一极的关键一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深化医改工作,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我市深化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范围和时间安排是什么?

答:根据省里统一要求,我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时间是73124时,实施综合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13家,其中市直9家,孝南区4家。即:孝感市中心医院、孝感市康复医院、孝感市妇幼保健院、孝感市惠民医院、孝感市结核病防治所、孝感市黄麦岭医院、孝感市麻风防治中心、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孝感市中医医院、孝南区妇幼保健院、孝感口腔医院,湖北航天医院、湖北职院惠济医院参与。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改革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坚持探索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城市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我市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答:我市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建立一个新机制,就是要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医院发展有后劲。构建一个新格局,就是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格局,让群众更好地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问:我市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我市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是抓好六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加强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五是推动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医联体建设,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群众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六是统筹各项改革工作。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 “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问:请问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如何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定位?

答:今年418日,中央深改组第34次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公立医院是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是解决群众看大病、解难症的关键。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定位,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问:这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标志是什么?在改革中如何破除以药补医,实现新旧机制的转换?

答:这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标志是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的突破口,也是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将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新机制,实现新旧机制的平稳转换。

第一步是“腾空间”,有3条途径: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并同步实行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使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到公益性的轨道上来。二是降低流通环节虚高价格。要完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临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在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减少中间环节,坚决挤掉药品价格虚高的水分。三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标本兼治,规范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第二步是“调结构”,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经过科学测算,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强调的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仅仅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所造成的损失,而是补偿新机制的运行成本。因此,价格调整要进行详细测算、统筹考虑,并将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相互衔接,既要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还要兼顾患者和医保的承受能力,防止增加患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负担。

第三步是“保衔接”,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政策要同步跟进、无缝对接。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及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

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请问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哪些举措?

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二是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要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医保支付比例,减少患者费用负担。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保证患者医保待遇适应医保筹资标准的提升。三是加强公立医院医保付费管理工作。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问: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如何建立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答:要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办法。在考核内容上,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在考核方式上,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在考核结果的使用上,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与医院财政补助、工资总额、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

问:请问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对公立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有哪些要求?

答:我们总的要求是: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市、区各级医院要围绕患者需求,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开展就医引导、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报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就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省医改办等8部门鄂医改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7月31日起,我市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启动综合改革,同步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政策,“以药补医”旧机制将在孝感乃至全省终结。

:孝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统筹考虑政府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通过建立科学的价格补偿机制,促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引导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孝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总量控制,增减持平。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额实行总量控制,调价补偿总量根据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2016年药品加成收入和省确定的调价补偿比例(80%)测算确定,调价后医疗服务净增加收入原则上应当与调价补偿总量相持平。

二是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根据政府补偿政策,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投入以及医院节约运行成本多方共担。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行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

三是动态调整,逐步到位。对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结合实际适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四是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坚持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 “三医”政策联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财政、卫计、医院管理等综合改革配套措施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孝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除中药饮片以外的所有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二是有升有降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对现行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4大类共42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的2219项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

三是放开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放开涉及口腔、生殖医学、美容等目前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94项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依法自主定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中的引导作用。

四是医疗服务价格调增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五是改革方案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如普通门诊诊查费适当少调,大幅度提升专家门诊诊查费标准。

六是改革方案对适用于慢性病患者或部分特殊疾病患者长期性、经常性治疗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保持稳定,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