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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35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松劲、不停歇,将纠治“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要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纠治“四风”、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推动学校发展等各项工作。学校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接受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化风成俗。

二、自觉做到"九个严禁”

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費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費现象;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两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对典型违纪问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两节”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反映违反“八项规定”和“九个严禁”方面的问题。

举报邮箱:hzjj121015@163.com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